档案托管办理程序

发表时间:2019-12-12 12:00:12

(一)单位集体代理:

1、单位提交《营业执照(副本)》原件及复印件;

2、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,单位填写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》;

3、受理方打印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》。

(二)失业职工代理:

个人需携带《失业证》或《就来失业登记证》,填写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》后到失业科办理提档事宜,然后到劳动力管理科填写《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障费明细表》。

(三)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代理:

1、代理人员提出个人的书面申请材料;

2、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由代理人员填写《就业认定登记表》、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》;

3、工作人员打印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》;

4、代理人员凭《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》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金。

(四)、在职人员个人代理:

1、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(合同)的决定或与原单位辞职(辞退)决定;

2、个人档案;

3、本人身份证;

4、本人一寸免冠照片。

1、代理人员凭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(合同)等决定到档案代理窗口领取《档案转移证明材料清单》,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填写,加盖公章;

2、代理人员提供相关的材料及证件;

3、工作人员审查符合条件的,由代理人员填写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》;

4、工作人员打印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手册》;并出具《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》;

5、代理人员凭《灵活就业人员增加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》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金。

四、办理时间:在任何工作时间内,只要材料齐全都可办理。

五、收费标准:单位集体管理档案,每人每月12元;个人代理档案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每人每月10元;单纯保管档案,每人每月3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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