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劳动用工形式有哪些?

发表时间:2019-11-06 12:00:11

目前,企业就用工要有两种形式:

  1、用工制度工作类型:这部分工作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类型的工作;

  2. 临时工:这部分工作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。

  《劳动法》规定“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”。新《劳动合同法》增加了“劳务派遣”这一新的劳动用工方式。

  全职工作模式是最常见的工作模式,它规定了工作时间(每天的工作时间)和工作时间(劳动合同期限)。这种方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,对企业培养人才,长远发展,调动员工的积极性,形成企业凝聚力是有益的,对劳动者有保障,稳定和发挥个人能力,促进个人有益。

  兼职劳动方式是指以小时为主要支付方式的劳动形式,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,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。这种方法主要指兼职工作和一些兼职工作,兼职工作也很常见。比如,假日为一些公司做临时促销员,比如一些小企业聘请的兼职会计,只在月底报税时到用人单位做帐。

  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,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派遣的一种新的劳务派遣方式。劳务派遣的主要特征是: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建立劳动关系;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《劳动合作协议》,劳动者不存在“劳动关系”的;实现员工服务单位与管理单位的分离,形成“员工不关心人,管理者不关心人”的新型用人机制。

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

 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七条规定: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第十条规定: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。

  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即开始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不从签订劳动合同时算起。假如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一旦发生劳动争议,需要劳动者证实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。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后,应妥善保管好工作服、工作证、徽章、考勤卡。如果可能的话,在工作时或与同事合影,并保持良好的状态。当然,员工之间的密切合作是必要的。最好让雇主发一份工作邀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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